一、“快乐星期天”玩法是福彩中心为回报广大彩民设立的特别奖,玩法如下:
(2)开奖:每周日开奖时,在开出正常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的基础上,再摇出1个蓝色球号码,第二个蓝色球号码为“快乐星期天”特别奖专用。 (3)中奖:凡当期四等奖获得者,若其选择的蓝色球号码中了当期第2个蓝色球号码,即为“快乐星期天”特别奖中奖者。 该奖与原四等奖(中5+0)兼中兼得。 (4)兑奖:“快乐星期天”特别奖中奖者,到所在地(市)级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管理站)凭中奖彩票领取3000元特别奖,然后到购票投注站兑取四等奖金200元。 二、双色球“快乐假日”特别奖是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为回报广大公众对福利事业的爱心支持,于2006年推出的一项双色球假日嘉奖活动。 2006年,双色球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4个假日共推出了15期“快乐假日”特别奖活动,2007年,双色球已在元旦、春节推出了“快乐假日”特别奖,还将在“十一”推出9期“快乐假日”特别奖活动。 “快乐假日”特别奖活动是双色球上市以来除“快乐星期天”活动外,在节日期间推出的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特别奖派送活动。 三、“快乐假日”活动规则 (1)奖项设置在“快乐假日”活动举办时间内,设置“快乐假日”特别奖,每注奖金3000元。 活动期间如遇周日开奖,则以“快乐假日”特别奖暂时取代“快乐星期天”特别奖,摇奖时不再另行摇出“快乐星期天”特别奖蓝色球号码。 (2)摇奖方式活动期间,每期双色球摇奖在摇出常规的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后,再摇出3个蓝色球号码作为“快乐假日”特别奖专用蓝色球号码。 (3)中奖条件凡当期中了5+0的四等奖获得者,若其在同一注彩票中选择的蓝色球号码与当期“快乐假日”特别奖专用蓝色球号码中的任意一个相符,即为“快乐假日”特别奖中奖者。 该中奖者除可获取200元的四等奖奖金外,还可获取3000元的“快乐假日”特别奖奖金。 “快乐假日”特别奖只适用于当期中了双色球5+0的四等奖获得者,其它奖等获得者不参与此项活动。 (4)兑奖及结算办法“快乐假日”特别奖的兑奖及结算办法同“快乐星期天”特别奖的兑奖及结算办法。 四、资金安排“快乐假日”特别奖奖金从双色球调节基金中支付。 2007年双色球“快乐假日”活动举办时间元旦期间举办3期,分别是1月2日0周二)、1月4日0周四)、1月7日0周日);春节前举办3期,分别是2月11日0周日)、2月13日0周二)、2月15日0周四);春节后举办3期,分别是2月25日0周日)、2月27日0周二)、3月1日0周四);“十一”期间举办3期,分别是10月2日0周二)、10月4日0周四)、10月7日0周日)。 (责任编辑:) |